自考宪法学考点: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37 编辑整理:福建省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立法权,有权制定和修改除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可以修改、补充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但不得与该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2、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解释法律,不仅可以解释由它自己制定的法律,还可以解释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本文标签:福建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fujianzikao.com

本文地址:http://www.fujianzikao.com/fxl494/10395.html

《福建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福建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