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美大学2024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11:38:45 编辑整理:福建省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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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美大学2024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集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课程考核规定》(集大继教[2021]1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本科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在获得申请学位授予资格后需进行1门外国语、2门专业基础课和1门专业课考核。
二、报名对象
仅限2022年、2023年取得集美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毕业生。
三、外国语考试
(一)在获得毕业证书后,两年内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国语考试;
(二)学位外国语免试需具备以下任一种条件:
1.非英语类自考专业学生参加自考之前(限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期间获得CET-4考试合格证书者,且CET-4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获得CET-6考试合格证书者。
2.英语类自考专业学生参加自考之前(限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期间获得全国大学俄语、德语、日语、法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者。
3.获得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书者。
4.非英语类考生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
5.英语类考生自学考试《日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
四、专业基础课考试
我校自考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指定的学士学位课程(见附件),其专业基础课二门课程成绩平均分要求达65分以上(含65分)。不合格者可自行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课程统考(即不合格者允许其第二年再考一次)。
五、专业课考试
我校自考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指定的学士学位课程(见附件),其专业课课程成绩要求达65分以上(含65分)。不合格者可自行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课程统考(即不合格者允许其第二年再考一次)。
六、申请注意事项
1.学士学位申请者提供的毕业生登记表材料中,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标为免考的需进一步提供免考证书单科成绩,且成绩符合要求;
2.学士学位申请者若不符合学位外国语免考条件的,需参加我校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需注明);
3.我校学位办不单独对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组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不符合申请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免考条件者,需自行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自学课程考试;
4.学生需在获得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学士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与审核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审核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226号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八、考核时间与考核地点
1.考核学位英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提早10分钟进入考场。
2.考核地点:考生所在考场见准考证,考生进入考场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九、申请流程
1.登录学位系统(http://123.207.74.213/#/student/applyOuter)进入学位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版照片(与缴交的2寸彩照相同,蓝底版,电子版照片的成像大小一律为宽480 X 高640像素)、毕业论文及论文查重报告。
2.提交后下载及打印附表《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自考)》。
3.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交就读院校审核、申报。 (注:1.必须先上传照片再打印,照片显示在表上;2:报名表上的文字全部电子版,不能手写,否则无效)。
4.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学位申请材料:
①2寸标准证件头像彩照两张,要求蓝底版,并与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彩照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专业、身份证号;
②《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自考)》
③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位所要求课程名称后面用红笔打勾);
④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以英语四级成绩申请免考学位英语的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的复印件,以公共英语三级成绩申请免考学位英语的需提交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复印件;
⑥毕业论文及论文查重报告。
报名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及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统一知网查重;
⑦免考证明等材料。
十、注意事项
1.请学生把《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自考)》放在最上面,材料复印按①~⑥ 顺序附在后面,2寸照片用回形针别在材料的左上角。现场审核时提交。
2.各高职院校在收取学生材料时,审核材料原件后需在复印件右下角写上原件已核及复核人签名,并做好学位申请学生名单,各校收齐材料后,先按专业,再按学生准考证号顺序将材料进行整理打包,在4月22日前送到。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227号集大继续教育学院09B楼0142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2-6185029
十一、领取证书
学位证书领取时间:9月中旬,具体详见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告。
附件:
1.《集美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考核课程》
2.《集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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